2011 年初移民部对技术移民项目评分制更改的建议剖释

加拿大是由移民组成的西方先进国家, 移民带给国家的一切优越条件使加拿大能够发展到今天如此富强的地位, 在国际舞台上举足轻重。 不论哪个政党执政, 加拿大的国策都会是保持移民稳定性的增长, 来配合国家经济发展及人力资源上的需要。

简单来说, 加拿大是由以下的三个大范畴引进新移民:

  1. 经济类: 这一类的新移民带给加拿大国家发展所需的技术, 才能及资金。
  2. 家庭类: 是为方便已经成为加拿大的移民或公民,从国外引进家庭成员, 在加拿大团聚, 开枝散叶。
  3. 难民及人道申请类: 这一类的移民是秉承加拿大宽大为怀的国策, 及履行国际公约的承诺而引进的。

以上提及的经济类别的移民包括以下各项目:

(括号表示的百分率乃 2009 年移民部的统计数字, 显示各类的比重)

  1. 联邦技术移民 (FSW 38%):  这是一个全国性的项目, 有系统地从外国引进有技术/技能的申请人移民加拿大, 配合加拿大整体人力市场的需求。
  2. 投资移民/企业家移民/自雇移民 (5%): 这三个特别项目,是专门吸引成功的企业经营者, 或者高级行政人员, 甚至有国际性知明度的艺术文化工作者, 及运动员。 从这个途径来额移民, 带给加拿大庞大的资金和才智, 或者提高加拿大的国际地位。
  3. 省提名计划 , 包括魁省技术移民及保姆移民 (54%):  这是针对各省/特区的独特需要, 而引进需要的技术人才或投资资金。
  4. 签证外劳: 本质上这不是一个移民项目, 只是以工作签证的形式引进外国的劳工, 符合地区性和短暂性的需要。 当然, 这一类的工签持有人在加拿大工作及生活了一段时间后, 不知不觉就融入了加拿大社会, 所以如果他们想长久留在加拿大生活, 也有很多的方法转成移民。
  5. 加拿大经验类别 (CEC 3%):  这个在 2008 年 9 月施行的移民项目, 目的是留住已经在加拿大生活了一段时间的外国留学生或者劳工签证的人, 成为移民。 原因十分简单, 这一类人已经融入了加拿大的主流经济, 加拿大政府也不再需要投放任何资源去帮助他们适应社会了。

现时积分比重安排是源用于 2002 年的,在六个大范畴内去评核申请人的背景, 总分是 100 分, 以 67 分为合格, 这六大范畴乃指以下:

  1.  教育程度 Education
  2. 英语和法语语文程度 Language
  3. 工作经验 Work Experience
  4. 年龄 Age
  5. 是否有加拿大雇主支撑 Arranged Employment
  6. 适应能力 Adaptability

评分比重安排推出已经接近十年, 其中经历不少外围及本土的改变,衍生了不少错配的现象,  最为人诟病的, 是虽然加拿大经过这个项目成功吸取到很多, 第三世界发展中国家的优秀人才, 例如医生, 工程师等等。。。 遗憾的, 他们来到加拿大, 因为资历认证方面有困难, 所以无法重操故业, 所以我们久不久就听到新闻报告, 说印裔的博士或工程师在加拿大开出租车, 华裔的大学教授或者医生在饭店洗盘子。

痛定思痛, 移民部这次提出的更改, 目的是使这个评分制度更加符合现今国情的需要, 当然, 另一个重要的考虑点是保持加拿大在吸引人才的竞争力, 不要落后给其他发达的移民收容国, 例如澳大利亚。

  1. 偏向于比较年轻的申请人, 因为他们朝气勃勃, 满怀大志, 有必要及需要去闯一番事业。 一则帮助制造就业机会, 二则可以缴个人税项方面有更加长时间的贡献。
  2. 对于持有外国专业资格的申请人, 在申请期间鼓励他们取得加拿大的同等认证, 方便移民成功之后的发展。
  3. 对于有加拿大雇主支撑的申请人, 在筛选过程中提高警觉, 打击以 “假工” 蒙骗过关。
  4. 最重要的这一点, 是对申请人的加拿大官方语言的要求有所提高, 因为凭统计数字得出的结论, 良好的语文能力对于这一类的移民将来在加拿大成功发展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

再者, 移民部发现现时的评分方式有两个严重的误点,如下:

  1. 以体力劳动性质的技术工人, 例如木匠 (NOC 7271),水管接驳工人, 电工等等。。。 是加拿大现今经济发展之下有很大需求的。 但是现时的积分制度, 因为他们缺乏高的学历, 所以全部被拒之门外。
  2. 由于这个评分制度以 67 分为合格, 所以语文能力是 0 分, 理论上一样可以过关, 与新方向的d 项大大冲突。

语言 Language

考虑因素:
  • 数据显示, 语文能力较高的技术移民在加拿大的平均收入比没有那么高的移民高 38%
  • 国际数据显示, 新移民越是能够适应收容国的官方语言, 在找工作方面就更容易成就更高
  • 2005 加拿大统计数字证实, 新移民在掌握了加拿大官方语言以后, 就更加容易找到自己喜欢的工作
  • 2009 对雇主调查的数据, 87% 雇主认为官方语言的障碍导致新移民丧失升迁的机会
  • 申请人的官方语言能力越低, 他移民后在加拿大能够找到有技术含量工作的机会就越低, 那样就进入一个恶性循环, 他的家庭的收入来源就会比较薄弱, 生活质素就比较低
  • 很多专业的行业在加拿大是受监管的, 例如医生, 护士, 教师和工程师等等。。。 那些监管机构, 在招收会员的时候有既定的语言能力的要求。 所以以外国的专业资格在加拿大被承认, 除了要符合其他的要求外, 很起码要有很好的语言能力
  • CEC 项目对申请人的语言能力, 根据其工作经验, 已经建立了一个很客观的最起码要求, 这个要求已经证实是有必要的。 所以, 值得 FSW 项目借鉴
  • NOC B 类的工种包含体力劳动的技术人员 (例如 NOC 7271 的木匠)和非体力劳动的技术人员 (例如 NOC 1231 的 book keeper), 为了包容前一类背景的申请人,有需要定不一样的标准
  • 没有 CEC 项目类似的最低语言要求, 将来新移民能够成功在加拿大建家生活, 就没有了一个最起码的保障
针对以上的考虑点, 移民部提出的更改如下:
  • 根据申请人的工作经验背景, 新设一个最起码的语文能力要求。 换句话说, 所有 NOC 的 0 及 A, 以及绝大部分的 B 类的工种,要求的英语能力是不低于 CLB 8 级。
  • 小部分  NOC  B 类的工种, 例如体力劳动的技术人员, 要求是 CLB 的 6 级
  • 以下是移民部现时 (2011 年2 月) 沿用的 CLB  标准:
    NOCCLB LevelTest results for each ability
    ListeningReadingWritingSpeaking
    0, A9 and above8.0-9.07.0-9.07.0-9.07.0-9.0
    0, A87.56.56.56.5
    0, A76.06.06.06.0
    B65.55.05.55.5
    B55.04.05.05.0
  • 十分明显, 在新的制度之下, 所有 FSW 的申请人的雅思成绩要求被大大提高
  • 当然移民部以后随时有权更改以上的换算表,以配合市场的反应和实际的需要
  • 最重要的一点是所有 FSW 申请人要符合以上的语文的最基本要求, 否则申请被拒
  • 至于评分方面, 第一官方语文 (英文) 的满分从 16 涨至20 分,第二官方语文 (法文) 8 分不变
  • 综合移民部对语言的构思, 首先在评分上加大了比重, 其次增设了一个最低标准, 从正面看, 英语能力高的人会直接受惠
  • 最后补充一点, 现时 CEC 对申请人的英语要求在 FSW 项目更改的时间会同步更改, 以求统一化!

年龄 Age

考虑因素:
  • 根据 2000 到 2006 的累计统计数字, 技术移民成功的申请人的年龄 40 以上的比以下的多, 而一半以上是低于 30 以及高于 39 的。
  • 越是年轻的新移民, 对加拿大的经济贡献越大, 因为最起码他们更容易找到工作, 改善他们的语言能力, 进而提高在职升迁的机会
  • 数据显示, 年纪从 20 – 30 岁的新移民对加拿大的经济贡献是最大的。 45  岁或者以上的新移民, 失业率比 25 – 34 岁的高双倍
  • 49 岁或以上的移民, 融入劳工市场比较难, 他们往往是以自己的积储来支持生活所需, 将来对加拿大的退休金制度构成负担的风险较大
  • 用年轻可以加分作为诱因, 鼓励有兴趣与合资格的外国人早点申请来加拿大移民, 与其他移民收容国竞争, 吸取人才/财
  • – 打分制度的构思应该是善意的, 也就是鼓励年轻的人申请移民, 所以申请人的年纪不应设有上限, 换句话说, 年纪大的人一样欢迎申请, 只不过打分方面没有那么优惠而已
针对以上的考虑点, 移民部提出的更改如下:
  •  数据显示, 年轻的新移民在找工作, 上学, 适应新环境等等有年纪的优势。 为了鼓励比较年轻的申请人, 这个年龄的评分由满分的 10 分涨至 12 分, 以 35 岁的申请人能够全取 12 分为基础, 年纪越大 , 就越扣分。 年介 50 的申请人, 在这方面就会是0 分。

教育程度 Education

考虑因素:
  • 统计数字显示, 暂时以体力劳动的技术人员, 而成功经过 FSW  项目移民加拿大的, 只是整个项目的 3% 而已, 换句话说, 现行的标准对这一类背景的申请人甚为不利, 驱使他们转投省移民项目
  • 现时的评分标准是根据申请人取得的学位或证书, 及花费在学习的实际年数, 用 “双标准” 去换算, 这个构思以北美洲标准为基础,但这个标准与一些世界各地的学制不衔接。 申请人因为未能达到双标准, 移民官往往以惩罚式的态度处理,不利申请人  
  • 很多以体力劳动为基础的技术人员, 他们的学习时间相对是比较短, 现时的评分方式对他们大大不利
  • 在外国有不少职业训练的课程, 学生的学历背景只是 11 年或者更少的时间, 现行的 “双标准” 评分制度对他们大大不利
针对以上的考虑点, 移民部提出的更改如下:
  • 针对现时制度对以体力劳动为基础的技术人员申请人的不公平, 在新制度之下他们只需要成功拿下专上教育或训练的文凭, 而他们花在学习的年数要求将会减低,让他们可以拿到更高的分数。
  • 举例 1, 以 3 年的专上教育或文凭算,现时的算分方法要求申请人有 15 年的学习时间, 才可以取得 22 分。 新制度下, 15 年将降低为 13 年
  • 举例2,以 2 年的专上教育或文凭算,现时的算分方法要求申请人有 14 年的学习时间, 才可以取得 20 分。 新制度下, 14 年将降低为 12 年
  • 举例3,以 1 年的专上教育或文凭算,现时的算分方法要求申请人有 13 年的学习时间, 才可以取得 15 分。 新制度下, 13 年将降低为 11 年

工作经验 Work Experience

考虑因素:
  • 现时的构思, 是比较看重新移民在外国累积的宝贵工作带来加拿大, 使加拿大的雇主从中得益。  这个构思经过近 10 年的实践, 有迹象显示, 这只是加拿大政府的一厢情愿, 因为归根究底, 是加拿大雇主根据他们各自的需要, 去聘请员工, 加拿大政府完全没有需要做当家
  • 以上的考虑因素, 并非是完全否定这一类新移民的外国经验能够带给加拿大将来的好处, 只是说在他们来加拿大以后在求职方面, 不一定有明显的优势而已。 在雇主方面的研究结果, 足以支持外国经验充足的员工, 对他日后在工作方面表现有相对的优势
  • 根据以上的考虑点,  FSW 项目申请人的外国经验, 长远看, 仍然是对加拿大有好处的, 虽然对他们找到第一份工作的帮助有多大, 就证明不到了。
  • 相反, 新移民的语言能力和教育程度是他们到加拿大后找第一份工作的更为重要取决点, 再者, 凭这两个优势, 他们大可以考虑投身新的行业, 提升自己去适应加拿大的需要
针对以上的考虑点, 移民部提出的更改如下:
  • 数据显示, 申请人的外国工作经验在加拿大找工作的时候, 并没受到加拿大雇主相应的重视, 所以工作经验的满分将会从 21 分降为 15, 将差额分布于其他项目的评分上, 例如,语言。

加拿大雇主支撑 Arranged Employment

考虑因素:
  • 研究数据显示, 有加拿大雇主支撑的 FSW 申请人,在成为移民以后的头 3 年, 平均收入是  $ 79,200, 相对没有雇主的 $ 44,200, 几乎是双倍。 这个数据足以支持 Arranged Employment 加 15 分这个构思是正确的
  • Arranged Employment 的另外一个最大功能, 是鼓励和容许加拿大雇主, 针对性地引进外国的人才, 鼓励他们申请移民, 到加拿大以后可以配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
  • 数据也显示, 有这一类条件的 FSW 申请人, 加拿大政府投放在他们的 “安顿费” 也是最低的。 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们一来到加拿大便马上就上班,自力更生
  • 经过这个 Arranged Employment, 加拿大的雇主不自觉地 与政府组成联盟, 合力吸进外国人才来加拿大 。 换句话说, 加拿大政府不费一分一毫, 就可以坐享其成
  • 有利也有弊, 以上的德政被滥用, 经过利益输送, 不少人凭这个优势成功移民加拿大, 但是并没有上班, 这本质上与 “假结婚” ,没有多大分别, 唯一分别的, 是“假结婚” 乃基于已经发生的事实作为基础来申请,而 Arranged Employment 乃基于将来的就业而已
  • 虽然存在不少“假工”情况蒙骗过关, 但数据证实经过这一类的新移民, 他们在加拿大的发展有绝大的优势, 比没有加拿大雇主支持的申请人优胜很多。
针对以上的考虑点, 移民部提出的更改如下:
  • 这 15 分将会保持不变, 但将会引进一系列新措施打假, 例如对雇主加强监管及跟进:
    1. HRSDC对雇主的申请审批更为严格
    2. 要求雇主与雇员签署声明, 确认这份工的真实性, 作为日后跟进的法律依归
    3. HRSDC  对雇主将来的申请, 除了基本的要求以外,要雇主提供证明他们是有履行之前的承诺, 也就是说, 经过 Arranged Employment 引进的员工真的有上班, 雇佣条件没有被刻薄
    4. 如果雇主被证实违规, HRSDC 对他们的惩罚是在未来的两年内不处理他们任何的申请, 换句话说, 雇主在这两年之内就丧失了从外国引进员工的权力  
  • 给予移民官进一步权力去核实已经被 HRSDC 核准的 Arranged Employment 申请的认受性。 换句话说, 单凭 HRSDC 的批文并不可以保证拿到 15 分

适应能力 Adaptability

  • 这个考虑点是基于 FSW 的申请人或者他的配偶是否有加拿大的学习或者工作经验, 是否有亲属在加拿大, 可以帮助他们安顿, 是否已经有一份工作等待他们上班等等。。。
  • 移民部在这一方面暂时没有发觉需要改良的地方, 最起码申请人在这方面没有可能作假, 达到加分, 蒙骗过关的目的

综合以上的考虑, 新的评分方法与现时方法的对比, 可以在以下的图标看到。 要强调一点, 合格的分数依然是 67 分, 这一点移民部暂时没有更改。

评核的因素现行制度的满分提出最新制度满分
教育2525
语言(英/法)16/820/8
工作经验2115
年龄1012
加拿大雇主支撑1010
适应能力1010
总分100100
  • 现时的评分标准是包含于移民条例 (Regulations) 内, 移民部要更改这个标准不需要向国会提交新法案 (Bill)让议员辩论通过, 只需要跟既定程序, “Order In Council”  通知一声而已。由于这个并非立法程序,所以无论联邦政府会否在短期内进行大选,也不会妨碍新评分标准的施行
  • 手续上移民部会做一个全国性的咨询, 邀请利益/压力团体表达对这个构思的意见, 继而看看有没有值得改善的地方
  • 有理由相信, 这个新的标准将会于 2011 年的夏末秋初施行
  • 大家还记得第 50 号法案虽然是在 2008 的 11 月底通过, 但是提出的日子却是 2008 年的 2 月底吗?
  • C50 法案带有一个“追朔期”,追朔至 2008 年 2 月底生效
  • 因为这个评分标准的改变不是引进新法律, 所以不会有“追朔期”
  • 根据惯例, 申请人在递申请的时候是满足了当时的要求, 如果移民部事后更改项目的要求, 他们只可以有权把新的要求施加于将来的申请人, 而不能影响已经在案的申请。
  • 凡事有例外,如果新的标准有利于等待审批的申请人, 移民部的惯例是给予他们优待的。
  • 原则上, 整个改变是针对评分的构思而已
  • 实际上, 移民部绝对有权力以“内部行政的手段”去决定优先的处理方法,去“择肥而噬”。
  • 以上说及的“内部行政手段” 是移民部长拥有的绝对行政权力, 不需要以移民法律来支持的。 事实上, 大家可以从 C 50 法案吸取到不少经历, 看清楚移民部是怎么样去用“内部行政手段” 去处理 C 50 法案之前的案子, 也就是说, 移民部不可以拒绝处理他们的个案, 只不过审批时间遥遥无期而已。
  • 首先, 申请人的英语能力如果达不到 CLB  8  的标准, 无论其他的条件是如何优越, 立刻没戏, 可以说这是对中国申请人最为不利的改变!
  • 以体力劳动类别的技术人员, 例如木匠, 由于新引进英语CLB 6 的最低要求, 他们也应该被拒之这个项目的门外!
  • 在能够符合 CLB  8 语言要求的大前提下, 申请人的 年龄可以添加 2 分, 但经验就可能丧失了 最高的 6 分, 请参考以下图表的 A 例子:
    评核的因素ABCD
    教育20202520
    语言 (英/法)16161616
    工作经验15151515
    年龄12121212
    加拿大雇主支撑01000
    适应能力0505
    总分63/67=不合格78/67=合格68/67=合格68/67=合格
  • 如果申请人有加拿大雇主的支撑, 就是以上例子 B , 可以另外拿 15 分, 原则上可以过关。 但是, 这一类的申请人因为需要加拿大雇主支撑才可以合格, 北京和香港的移民官将会很严格地评核这份工作的真实性!
  • 图表 C 的例子, 是假设申请人的工作经验是包含在现今的优先 29 项工种内, 这一类的申请人就是加拿大政府最希望吸收到的了, 因为他们年轻, 英语能力高, 工作经验是在加拿大现在的劳工市场需要的, 而学历也很好。
  • 图表 D  的例子, 与 C 不同的是, 没有硕士或者博士的高学历, 但是有居住加拿大的亲属, 在此消彼长的情况下一样合格, 也因为不需要加拿大雇主支撑, 省却移民官认证所花的时间
  • 从 C 和 D 两个例子, 大家就可以看到, 在新的制度下, 年龄的 2 分对于中国的申请人是多么的重要啊!

正如黄先生在前言所说,这一系列的文章的目的, 是提供实实在在的资料, 让大家参考而已。

至于这一系列的改变对中国的申请人是福是祸, 大家当有自己的看法。

将要发生的事总是会发生的, 黄先生认为 FSW 的语言要求被提高是避免不了的, 最起码大家要抱一个积极和进取的心态去面对, 尽可能在新标准实施之前把申请提交到 CIO, 那么你的案子就算是 “locked in” 了, 新政对你就没有影响了。

其次, 黄先生诚意推荐大家尽快报名考雅思, 摸清自己的语言能力。 如果雅思成绩与新的要求有一段距离, 就要考虑尽快报名参加 “英语培训班”。

请留意,黄先生以上提及的不是雅思培训班, 而是 “英语培训班”。 “英语培训班” 的意思就是真真正正让你提升你英文各方面的水平, 将来考雅思就可以考到好的成绩。 相反, 雅思培训班只不过是教你考雅思的技巧和做一些模拟的试题而已, 这对提升你英文的能力完全没有帮助。

更为重要的是,如果你要有效地提升你英语各方面的能力, 这个 ”英语培训班” 的老师一定是以英文为母语的人, 原因大概不需要黄先生说明吧?

以上是初步的概括应变方法, 如果你有需要黄先生分析你独特的情况的话, 请电话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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