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率 EE/CEC 全套服务

全套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 全方位探讨你的个人(注:及配偶)条件,包括中国及加拿大两方面,把你的个人优势百分百找出来。
  • 介绍最有效的英语培训课程(注:不是一般的雅思培训班),在 6 个月内把 CLB 水平提高起码一级,当然大前提是你愿意配合。
  • 经过 Officio 软件给你作一个准确的评分。
  • 根据你的个人评分,客观地分析你的优/劣势及提供可行的改善方案。
  • 时机成熟的时候让你上 EE 平台登记。
  • 在等待期开始准备移民申请材料。
  • 定下严格目标,在收到邀请通知的一个星期内完成网上移民申请程序。
  • 继续跟进案件直至收到移民签证及登陆纸。

这个项目 从 2008 年 9 月推出开始,到今天黄先生已经或准备处理的 CEC 个案已经超过数百个, 可以向大家说一声, 已经充分掌握到移民官对 CEC 项目申请人工作经验评核的思维和手法,  很有信心地用移民官审批的角度来帮雇主准备一个 Job Reference  Letter, 让申请人顺利过关, 收到体检通知。

基 于黄先生处理过大量 CEC 个案所吸取的实践经验, 已被业界认同是 CEC 项目的 Subject Matter Expert (SME).  在 2010 年的五月与六月之间, 应 Canadian Migration Institute (CMI) 的邀请, 做 CEC 项目全国 (Calgary, Saskatoon, Vancouver, Toronto) 巡回性的讲师。

federal skilled worker and the canadian experience class

https://www.cmi-icm.ca/shopping/sku/federal_skilled_worker_and_the_canadian_experience_class

参与讲座的人全部是持牌移民顾问, 或该省份的律师, 现场出席的总人数超过 600,  而讲座也被 CMI 录制成为录影, 放在网上给未能够亲身出席的人来购买. 以每人需要付 $160 学费来计算, 黄先生成功为 CMI 筹得超过 $100,000 加元的会费, 作为推广及发展移民顾问这个专业的费用和需要。

CMI 内部有一个 “智才库”, 乃是根据不同的移民项目, 用内部的一系列评核标准锁定了一批 Subject Matter Experts (SME), 有需要的时候,  CMI 就会主动邀请他们主持讲座, 鼓励他们分享对项目的经验, 而最终的目的, 就是希望对某范畴有兴趣的业内从业员可以从中得益, 处理案子的时候能够更加得心应手, 替客户争取案件的成功.  SME 接受 CMI 的邀请, 目的纯粹是为了回馈本行业, 因为这是无偿的, CMI 只是负责最基本的食宿, 机票等等费用.

我们事务所荣获诚信商家评级

北辰时报附属于加拿大北辰传媒集团,总部设于加拿大安省多伦多,是加拿大少数有规模的中文媒体公司。因为他们的读者以新移民为主,他们的努力相对地得到加拿大移民部的重视。

随着这个传媒集团在新移民圈子的渗透力越广, 它就更可以发挥服务这个团体的角色, 进一步履行传媒对社会的责任。 2011 年 8 月开始,他们为了维护海外华人的消费市场和美好家园,在市场上精心挑选各行各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的商家推荐给读者,同时每周定期播报消费警示,使广大消费者方便快捷地享受到诚信优质的产品和服务,让诚信商家得到传播,使不良商家无处遁形,以共同维护加国华人的消费权益。

我们事务所被列入诚信商家之列,更荣获最高的 5 星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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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的链接,大家可以进入加拿大其中一个人气比较旺的华人移民论坛:

http://forum.yorkbbs.ca/showtopic-729100-1.aspx

由 2008 年初至今,这个帖子已经增长到接近 40 页,回帖也超过 500 个,浏览人数超过 110,000。以单一帖子可以受到这么多网友的关注以及支持,对我们的鼓励性很大,所以我们会尽一切努力去帮助需要帮助的网友,将我们的良好声誉推向更高的一层楼。

注:所谓枪打出头鸟,因为网友不需使用真实身份发帖,所以避免避免不了一些恶意攻击。对那些别有用心的,我们也不以为然。

工作流程

1. 首先,请经过以下的电邮与黄先生联络: 

从以上的电邮邮箱收到的询问会自动转至黄先生的个人电邮邮箱,为了容易识别你是用这个服务,你的电邮的主题,即 Subject,就打上: CEC,就可以了。

黄先生收到你的电邮之后,会即日回答你,给你安排一个见面的时间,除非黄先生是因公出差,他可以安排你在两个工作日之内见面。请留意,与你第一次见面的一定是黄先生本人,这个是不会有例外的。假如我们不履行这个承诺,即找一个助手与你做初步的咨询,你的个案将会免费处理,我们的服务费分文不收。

2. 经过第一次与黄先生面对面的咨询之后,如果你对我们有信心的话,下一步就是签聘用书,即 Retainer Agreement。我们事务所的 Retainer Agreement 有一个独一无二的条款,是 Cooling Off Period 冷静期,客户有权签署之后的 48 小时内,电邮黄先生本人,单方面取消这个聘用合约,已交的定金将会无息退还给客户。

3. 当你与黄先生建立了以上的工作关系之后,我们会兵分数路向你提供我们的服务:

a. 黄先生会亲自处理 Job Reference Letter 的撰写:

第一步:

黄先生会十分仔细地研究并了解雇主的业务背景, 例如, 公司的历史和规模, 所提供的产品或者服务, 在市场的定位, 顾客对象和现时的市场推广活动等等。。。  这个工序的目的,是提高雇主合法营商在移民官眼中的认可度  (Credibility)。

第二步:

以公司业务为基础,产生的职位是否合理,黄先生会替你把关。举例说,如果你是在一家餐馆里工作, 你做的职位是 Book Keeper 或者 Secretary,那么相对来说,这就不十分合理了,所以如果你盲目地用这些 Job Title, 就等于在自己的个案中种下定时炸弹。当然这并不代表着申请最后会被拒, 但是肯定说一声,审批时间一定会拖很久。  经过这个步骤, 你雇主聘用你的合理性 (Genuine employment offer) 就可以有效地确立了。

第三步:

如果 Step 1 和 2 都满意, 黄先生会细心了解你在公司的职务, 即 Job duties。例如你定期每天每周或每月都要重复做的工作,再进一步了解你与你自己或者其他部门的同事,  上司或下属的关系和工作交往。这个步骤的目的是去决定谁在公司内是最适合签你 Job Reference Letter 的。

第四步:

根据你提供的 Job duties,黄先生会做一个全面性的 NOC research, 去确保你的 Job duties 与 NOC 的描述是匹配的。 匹配的意思不是盲目地在 NOC 提供的句子照单全收,而是根据你的实际情况撰写出来, 技巧是要让移民官从撰写中见到 NOC 的影子, 认同撰写的内容是相对于 NOC 所描述的是一致的。 经过这个步骤, 你的 Job duties 技术含量就很有效地确定了。

第五步:

如有需要,黄先生不介意与你的雇主直接联络,解释你移民的需要,以赢取他的配合,认同和支持。强调一点, 黄先生替你撰写的 Job Reference Letter 初稿, 是欢迎雇主合理地更改的,这是十分重要,因为如果他不 认同又怎可能同意签字?  再者, 因为这个过程全程都有雇主的参与,将来如果移民官要和雇主通电, 确认你的工作情况, 你雇主的回答就应该十分之容易了。

b. 我们的团队会在 “Officio”  给你开一个私人户口,将所有移民部的表格以及我们事务所特设的文件清单,上传到你的私人户口备用。

根据你的私人密码,你就可以进入这个保密度超高的后台,将个人资料填在表格上。我们的团队会定时跟进你这个私人户口,确保你的进度是畅顺的。要强调的是,我们是共享这个平台的,是共用同一个档案的,所以是不会存在传统形式,即电邮加附件的传来传去,导致的信息脱节这个风险。再者,你的文件甚至可以扫描上传至 Officio 中给我们参考及评核,原件仍然暂时由你保管。这个方法的好处就是省去你亲自送文件到我们办公室的时间。我们根据这个最先进的 Officio 软件,大家一步一步走,对双方来说都是省时省力。

c. “Officio”  只是一个十分有效的沟通工具,但如有需要你可以选择约时间见黄先生,黄先生也都很乐意与你会面。

d. 当我们的团队将你的申请整理好,就会交给黄先生仔细检查,如果一切就绪,我们的团队就会约你来签文件,立刻递交移民部。我们事务所与 UPS 有一个 Corporate Account,他们每天下午 5 点左右就有专人来到我们办公室取件。

以下是你将会与黄先生签的聘用合约,即 Retainer Agreement 的第一版, 这只是提供你参考而已。

聘用合约的实质意义在哪里?

  1. 监管机构 ICCRC 对会员订立了一系列的 “职业操守”,其中一个绝对的要求是与客户签订聘用合约。这个合约列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更详细列出提供的是什么服务,收费是多少。ICCRC 没有提供 Retainer Agreement 样板给会员一致使用,即是说,暂时是由会员自己准备的。但是会员准备这个合约的时候,有责任跟从职业操守条款的要求,否则就算客户暂时被蒙蔽,签了合约,如果将来出了乱子,客户完全不用担心要履行合约的 “不合理” 条款,只需要向 ICCRC 投诉,他们就会为你做主。
  2. 就算你对黄先生有绝对的信任,完全不需要黄先生提供 Retainer Agreement,结果可能是好心做坏事,意思是黄先生不与客户签署 Retainer Agreement,他就违反了 ICCRC 的职业操守了。如果黄先生认同你的要求,不需要签 Retainer Agreement,那么他就是明知故犯,明目张胆违反职业操守。当然,套用 “黄先生” 这个只不过用来做一个例子,实际上,经黄先生处理的案子全部都有 Retainer Agreement的,这方面就有上千人可以做证明了。

retainer 0001

以下是我们公司发给客户的正式收据,是有我们公司在税务局注册的 HST 号码的。当然大家见到号码部分被遮盖,只是为了避免被盗用而已。这个收据是一式三份的,一份是归客户,一份是存到客户的档案中,另外一份是会计部处理。

收据的实质意义在哪里呢?

  1. 根据税务条例,我们有责任向客户提供我们公司的 HST 注册号码,收取 HST,接着定期上交给税局。不提供 HST 号码,而收取 HST,是违法的行为。
  2. 不论客人付款是什么形式,例如,现金,支票,Debit 等等,这个 HST 仍是要付的。商人可以决定收取的服务费是已包含 HST在内,或者要客人另付 HST,不论是哪个形式, HST号码一定要写在收据上。举个例说,如果商人收了 $1000,是已经包了 13% HST的话,其实他的净收入为 $884.96 而已,如果他要另外收 HST,客人要另外付 $130,即 $1,130。
  3. 除了税务局需要商人发收据给客人之外, ICCRC 的职业操守对被监管的会员有同样的要求,如果会员不主动发出正式收据,同样违反 ICCRC 职业操守的有关条款。作为客户,你收了这个收据之后怎样处理,是你自己决定。
  4. 发出收据除了符合税务局和 ICCRC 的要求之外,其实对消费者的你是十分重要的。假设你付了款,没有拿收据,万一将来有纷争,你怎么可以证明你付了费呢?从相反的角度来看,如果你有收据在手,对方又何从撒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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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移民部提供的官方表格,让申请人正式委任持有执业资格的法律代表人跟进案子。

其实,移民部由始自终并没有要求申请人一定要委托他人处理及代表他的个案。但是如果申请人要委托代理人,就要开诚布公,主动声明代理人是谁及关系。如果是完全没有涉及费用的,这个代表人可以是任何人,例如,亲戚,朋友。但如果是涉及费用的,不论这个人的参与是从哪里开始,就一定要使用 IMM5476。

以下的例子是违反移民法的行为:

  1. 申请人付费让人帮忙,不论对方是否持有被认可的执业资格,却不用IMM5476,  违法的地方在于隐藏代表人,即英文 Concealed Representation,
  2. 申请人付费让人帮忙,对方是没有执业资格,而申请人宣称代表人是 “朋友”,
  3. 申请人付费让人帮忙,对方是有执业资格,但申请人宣称代表人是无偿的 “朋友”。

讽刺的是,移民部暂时的态度是罚 “不忠实” 的申请人,对于收了费用的代表人暂时就不追究。很明显,不正当处理 IMM5476 这张表格的后果,全部由申请人承担。这是有欠公平的,但却是现实,所以申请人为了自保,唯有从实招来,即是说,如果是有付费聘用代表人的话,而对方是有执业资格,强烈要求用 IMM5476。

如果对方不答应,是开你的玩笑,而你自己却顺从,是你自己开自己的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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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的文件来源是移民部的内部文件 IP9 – Use of Representatives Paid Or Unpaid

http://www.cic.gc.ca/english/resources/manuals/ip/ip09-eng.pdf

以下是 IP9 的第十三页,是关于隐藏代表人的后果:

ip9 0001

以下是 IP9 的附件,Appendix E, 是移民部给隐藏代表人的通知信,请留意文件的第三段,摘录如下:

“Failure to disclose the use of a paid representative may be considered misrepresentation.  The consequence of misrepresentation under the Immigration and Refugee Protection Act could be a two-year period inadmissibility.”

xin 0001

以下是摘录 ICCRC 总裁慕尼先生对于隐藏代表人的后果:

消费者自保术

以下是节录 CIC 网站的 FAQ, 是关于隐藏代表人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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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移民部给消费者的忠告,教你怎样选择你的法律代表人,及代表人应该主动提供给你的文件,请留意在 “Once you have chosen an immigration consultant” 这个题目之下,有一些类的要求,移民部建议你保存的是已经画了下划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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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黄先生参与这个案子是在哪几个方面?

A:黄先生的参与是以下的十步曲:

  • 亲自与客人第一次见面,了解个案的背景,制定初步策略,让客人清楚了解及认同。
  • 与客人签订合约,亲自作为这个案子的法律代表人,
  • 详细给客人安排案子准备的时间表,这包括,什么时候要做什么事情,由谁负责等等,
  • 亲自处理与撰写 Job Reference Letter 有关事宜,
  • 亲自监督经验丰富的助手,跟进基本的工序,例如,文件收集及表格的个人资料的填写,
  • 回答你带有技术性的问题,
  • 回答助手,关于你案子的技术性处理问题,
  • 整个申请做最后审核,
  • 邀请你来签署所有文件,
  • 监督助手们即日寄出

Q:黄先生的助手参与在哪几个方面?

A:首先,除了黄先生之外,我们事务所有另外多名全职的 ICCRC 会员雇员,协助黄先生跟进案子的已经是经验丰富的员工了。他们的参与是集中于技术性的问题,例如,填写表格及收集文件。有技巧性的问题,将会由黄先生给予指导。正因为有助手们的参与,我们才可以这么有效率,在短时间内递交申请。

Q:为什么我付了费,仍然要填表?

A:有一些个人资料,例如,你住过的地方,你父母的名字,及住在哪里等等,除了你自己本人之外,其他人是没有可能知道的。你需要的表格就是这些部分而已,其他由我们帮你。

Q:黄先生会帮我填表格吗?

A:技术性的部分由助手协助,技巧性的问题,助手们会向黄先生拿指引,对于你来说,最重要的是黄先生负全责,如果你要求黄先生做一些完全没有挑战性的工作,就稍微过分了。

Q:黄先生能保证我的申请会成功吗?

A:很多时候黄先生都遇到这个问题。黄先生完全明白同学们的出发点,黄先生觉得这是他们重视这个事情的表现,是属于正面的。

黄先生三番四次讲过,CEC 是加拿大移民部特别为自费留学生,毕业之后留在在加拿大的一个移民项目,为了鼓励他们留下,所以项目要求十分简单和清晰,很多很多同学 DIY 也成功了。所以,如果你的工作经验是不带水分的,你自己申请也会赢,如果你认为付费是买个方便,难道黄先生会赢不到你的个案吗? 打个比喻,如果你(即申请人)能够提供新鲜食材给顶级厨师(即我们团队),煮出来的菜肴,客人 (即移民官) 又怎么可能会不欣赏呢?

同学首先要经过电邮询问,至:CEC@LingWong.ca  ,

黄先生就会立刻跟进,这个跟进可能包括几个简单的问题,去确定同学是已经随时准备 “上马” 的。

为了方便识别,电邮的标题请指明是 CEC,我们鼓励同学跟从这个指引,让我们可以早点联系上,启动所有的申请准备工作!